耶路撒冷,圣城。
这座世界上唯一被三大宗教认定为信仰源流和精神指针的圣地城市是谁的?每个教众都有自己的立场和理解,每个教会势力不惜鲜血和枪炮将其划入自己的领地。
于是这个被称为“天堂”、“神之国度”、“和平之城”的世界中心点,古韵沧桑、战火纷乱。
争抢永远是丑恶的,无论多么正义的理由,在愤怒扭曲的面孔之下都难掩其本意。更毋论很多事情本就是莫比乌斯圆圈,就算你想眯眼走到黑,也难争到一个尽头。
游戏一直是侵权的重灾区,国内外都一样。正义的维权也像是一场战争,被侵权的厂商明明是受害者,但炮火所及,玩家无一幸免。
2012年,暴雪和Valve掐了很久的DotA版权落定,3年后,两家公司共同起诉了天朝手游《刀塔传奇》。很多人都以为《刀塔传奇》必输,但是没有,暴雪和Valve选择了和解。
这里不谈是非,不谈对错,只想说说,这个和解的官司无害么?
失落的玩家
暴雪还曾状告另一天朝侵权手游《全民魔兽》胜诉,法院宣判后者需要立即停服,在那之后呢,运营商立即停运了游戏、贴吧、官网等所有渠道。这款游戏的数千名玩家巨资投入的账号说没就没,一百多人的维权群里,玩家充值的金额从100到80000元不等,但是其中没有几个人真的搞得懂运营商开发商和渠道商的区别。
一位用户说:“我现在都搞不懂是哪个平台。我都是通过支付宝充值的,找支付宝有用吗?”
安卓一团乱的商业渠道根本不太可能把他们从厂商那里吃的钱吐出来,你充的钱么?不是啊,那是厂商自充的。这么说起来的话,苹果渠道要好不少。
Really?
去年10月,没有公告、没有提示、没有任何征兆,AppStore应维权方暴雪的要求下架《刀塔传奇》,玩家就不能下载、充值、也不能收到任何版本更新,甚至笔者一个朋友称恰好那几天换手机,刚充值的几百块钱就打了水漂。当年,《刀塔传奇》累积玩家数量是5000万,没有一个玩家被征求了意见;也没有一个玩家接到了通知。
苹果的审核机制一直是游戏行业中镜花水月般难以摸清的规则,去年年初,苹果破天荒披露了AppStore的审核原则,但其中,并没有被告即有罪的条款出现。 在这个案件还没有明显走向的时候,苹果的贸然下架带着浓浓的“拆迁办”办事风格,这样的正义,是否太不近人情了些?
正义的暴力
最近接连两部超级英雄大片《蝙蝠侠大战超人》和《美国队长3》也在诠释:正义的暴力同样是暴力。上帝说索多玛是罪恶的,你就不许再留恋,玩家要是还想在里面玩耍就会吧唧变成盐柱,不行,回头看一眼都不行。
侵权的厂商很多,但被维权的对象往往一定是有着大量拥趸的游戏,并不是说维权方都想着“养肥了再宰”。但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告一个没钱的小团队连律师费都捞不回来,怕是暴雪和V社这样的海外大厂,这么多侵权手游却只告了《刀塔传奇》一个也妥妥印证了这一点。再拿日漫那些知名的IP来说,一旦有厂商开始维权,就一定是将要推新游的前兆,维权这件事情甚至带上了PR的色彩时候,正义之中似乎有点让人别别扭扭的东西存在——管你好玩不好玩,,先剁了才好让顾客买我的货。
今年年初腾讯推出了正版手游《火影忍者》,但实际上,对版权的清扫从13年打算做页游的时候就开始了。蓝港《火影世界》、骏梦《小小忍者》等都收到波及,《小小忍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两个月放出了停服公告,玩家已经在游戏内充值的游戏金币只能到停服日止。而《火影世界》当年爆出的流水是每月1000万,也就是说可以说其停服,导致了数千万玩家资产打了水漂。
同样遭遇的还有14年的手游《梦想海贼王》突然下架,而这已经是一款月流水过4000万的游戏。相信这些玩家玩的时候没想过盗版,这些玩家也未必感激厂商的维权。
利益的原罪
回想《刀塔传奇》当红那几年,还有韩国APD的《刀塔女神》、畅游的《刀塔联盟》、甚至《刀塔世界》、《刀塔风暴》、《刀塔帝国》、《全民刀塔》、《刀塔之王》……等等系列DotA IP的游戏,国内手游厂商对版权的态度,还能不能好得了?
不过只是这样吗?客观来说《刀塔传奇》如果剥下DotA的IP,依旧不失为一个好游戏,玩法和系统的创新并不能被简单冠上抄袭两个字。但既然如此,为什么当年的龙图和莉莉丝,一定要给游戏披上一层刀塔的外衣?
回想2014年,手游圈正是被渠道支配的开始,游戏测试期的表现,决定了渠道会给的资源位,而资源位基本决定了游戏能够被下载的次数,在手游像是秋天果子一样piapia往下砸的时候,酒香巷子深的说法根本不太可能存在,IP不再是锦上添花的产物,而是无IP不成活的存在。
在所有人尝到IP甜头的时候,IP就成了产品不得不套上的一层“外包装”,如果你想不去做IP,就要花更多的钱“雇物流把商品递到用户手里”。
这么看起来,好像无解?游戏山寨IP问题从始至终始终存在,龙图和莉莉丝也是在有钱以后才能翻身买得起育碧《刺客信条》的IP填充到《刀塔传奇》中。一家刚刚起步的小厂商,买不起IP吸量,就只能走另一条说翻就翻的独木桥。
行业对金钱的过度追逐诞生了冲榜、自买量等等令海外同行们咋舌的行为,也导致了能够一夕致富的手游行业浮躁至今。
无力的审判
回头看之前所有的侵权诉讼案例,达成和解的数量竟然远高于侵权方败诉的数量。这些官司为何最终走向了庭外?
有人可能认为是因为钱,真的那么简单么?如果都靠赔钱解决,难道这对被侵权对象的名誉不是损害么?
归根结底,不好告。游戏版权还没有特别清楚的法律条款可以保护,虚拟形象著作权特别难以界定,不同的画风不同的比例,同色系但是不同颜色的选择,都为司法判决构成难点,更别提一些设定上的相似,玩家可能觉得角色技能相似就是赤裸裸的抄袭,但在法官眼里,无非是你用左手出拳他也用左手出拳。
去年年底,美联邦地方法院认为暴雪和V社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而暂停,让多少人大跌眼镜。简而言之,就是V社说你看这些小人儿长得好像,一定是我们的。但是在法律上,虚拟形象的著作权根本不存在你说像就像的道理,提供不了证据,诉讼就不成立。
“我说EVA抄袭你信不信?”
数年前,文化部有一些相关的网游保护规定:“游戏在停运时,需要通过一定比例赔偿玩家账户中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这一“虚拟货币”并非仅指道具付费游戏中的虚拟货币,也用来指计时收费游戏中充值的游戏时间。”
首先,100%是一定比例,0.01%也是一定比例,厂商四舍五入一下就不赔了也比比皆是。再者,玩家在充值后,去除渠道和代理商的分成,到厂商手中的也绝对不超过40%。
再者,玩家投入的精力和时间按理说是能够折现的,一个RPG游戏中,不玩的高级空号也能卖出几百元的价格,更别提附加一些玩家自己打造的高级装备,价值更能翻番。
停服,无疑是让玩家的努力清零,而他们在任何法律中都找不到可以援引的律例以证自己劳动的价值。
结
版权乱战也不仅仅局限在游戏这一个分类当中,以服装品牌Zara为例,他们的设计师频繁出没于各大时装展的T台一侧,设计更是多翻版其他的“大牌”款式,每年的版权赔偿差不多在千万级别,而其中可以攫取的利润还是令人咋舌。
游戏同理,一款B级游戏成功上线一个月差不多就能收回成本,第二个月往往就能开始盈利,当被侵权方反应过来的时候,游戏早已进入生命末期。这也就是IP侵权野火烧不尽的主要缘由。但与Zara不同,一件衣服买回去并不会被厂商召回。但是游戏中充值,买的却是一个永久的服务与体验。一款无授权的游戏玩家头上,永远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其落下,玩家投入的一切就会划归于无。
这么说起来《刀塔传奇》的玩家已经是相当好命的一个群体——这个游戏足够的原创性保证它没有一告就倒,厂商对后续生命周期的自信以及对和解的坚持也让其有了重新上架的可能。除了让大老爷们儿们玩更名后的《小冰冰传奇》羞耻感十足外,这场战役终于不是对玩家的“屠杀”。但同时,也希望这些血淋淋的事例能发起国内版权环境的再一次深思,毕竟并不是所有的“DotA”题材都是《刀塔传奇》。